营业执照变更法人后,以前的发票仍可继续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发票是购销商品、提供服务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的收付款凭证。发票必须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由税务部门制作,禁止伪造。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法律分析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后,以前的发票是可以用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第十条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拓展延伸
法人变更后,如何处理原营业执照?
法人变更后,处理原营业执照的方式取决于具体情况。通常情况下,您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将新的法人信息更新到执照上。具体步骤包括:1.准备所需材料,如变更登记申请表、法人身份证明、公司章程等。2.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3.经过审查和核实后,工商部门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颁发新的营业执照。4.在办理期间,您可能需要暂时停止使用原营业执照,可以向工商部门咨询具体操作。请注意,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法人变更后,处理原营业执照的方式取决于具体情况。通常情况下,您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将新的法人信息更新到执照上。具体步骤包括:准备所需材料,如变更登记申请表、法人身份证明、公司章程等;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经过审查和核实后,工商部门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颁发新的营业执照;在办理期间,您可能需要暂时停止使用原营业执照,可以向工商部门咨询具体操作。请咨询专业律师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七章 国有资产监督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国家出资企业进行审计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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