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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继承权的条件

2022-10-03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分析: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很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成功与否都将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它继承人的;不管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形式的继承人,不论继承人顺序,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按相应法规处理。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遗弃被继承人是指遗弃有抚养义务但没有劳动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指使用非法手段对继承人实施身体或者精神上的折磨,都将丧失继承权。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伪造遗嘱就是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假造遗嘱,篡改就是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内容,销毁就是把被继承人的遗嘱毁灭。如果这些行为侵害了缺乏劳动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生活困难的,应认定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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