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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住院费有谁垫付

2022-04-29 来源:易榕旅网

首先是医疗机构要先抢救,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1万元),也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当然己方也可以垫付,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有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

一、医疗机构可以因未付抢救费不进行救治吗

1、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对伤者进行抢救的,医疗机构不得因未支付抢救费用而不进行救治。抢救费用可以由交警险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进行垫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交通事故费用预付主要有哪些情况?

交通事故费用预付主要有的情况有: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可以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三、交通事故交强险需要垫付吗

交通事故交强险可以先行垫付,

一、保险公司凭交警部门出具的《通事故抢救费支付(垫付)通知书》划款救治医院帐户。

二、申请先行垫付抢救费用条件

(一)、肇事车辆必须购买交强险;

(二)、肇事司机或受害者凭借医院证明、诊断证明等相关手续,均可以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

(三)、交警部门核实情况后,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下发“交通事故抢救费支付(垫付)通知书”,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额度范围内向医院先行垫付。

三、最高垫付金额为1万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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