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聘用制员工: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单位(更多时候是事业单位、行政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
很明显,劳务派遣是一种全新的人事业务,更类似于一种租赁关系,是一种新型行业,一种跨地区、跨行业的招聘。
聘用制在之前是事业单位使用的最多,体制内人的活干不完的时候,就聘用一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机制改革,事业单位体制内人员也属于聘用制员工,也需要签订合同。
当然,现在的社会不仅仅事业单位,其他一些单位也存在聘用制合同员工。
一、合同的签订区别
聘用制员工是个人与工作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由工作单位负责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发生工作争议的时候由聘用制员工和工作单位双方处理,无法处理的可以申请仲裁。
拓展资料:特别提出一点,事业单位体制内员工也属于聘用制员工,但是无法申请仲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劳务派遣员工是个人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工作单位没有任何的关系。各种社保的缴纳也是由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双方处理,争议仲裁同样和工作单位没有任何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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