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合同经办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023-11-22 来源:易榕旅网

合同经办人的法律责任:经办人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有过错则承担过错内责任;未经授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相对方知晓或应知无权处分且公司不予追认,则经办人承担责任;相对方有理由相信经办人有权处分,则构成表见代理,公司承担合同义务,可追究经办人责任。

法律分析

合同经办人的法律责任:

1、买卖合同中,经办人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有过错,承担过错内的责任;

2、如果经办人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合同的相对方又知道(或应该知道)经办人无权处分的情况,经办人的公司又对合同不予以事后追认,那么这个经办人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了;

3、如果经办人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合同的相对方有理由相信经办人为有权处分;

构成表见代理,这时合同义务还是要经办人的公司承担的,当然经办人的公司承担合同义务后会追究经办人的法律责任。

拓展延伸

合同经办人的违约责任及法律救济措施

合同经办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若违约,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履行强制执行等。法律救济措施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实现,如提起诉讼要求履行合同、请求违约方支付损害赔偿等。此外,还可采取替代性救济措施,如仲裁、调解等,以快速解决争议。在追究合同经办人的法律责任时,需要考虑其违约行为的严重性、损失的程度、证据的充分性等因素。综上所述,合同经办人的违约责任及法律救济措施是确保合同履行的重要保障,有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合同经办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出现违约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可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强制执行等。法律救济可通过民事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实现。追究经办人责任需考虑违约行为的严重性、损失程度及证据充分性等因素。合同经办人的违约责任及法律救济措施是确保合同履行、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