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民是晚上22点至次日6点。根据相关规定,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者10点钟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
噪声标准值如下:
1、居民、文教区环境噪声标准值为白天50分贝、晚上40分贝。
2、商业与居民混合区环境噪声标准值为白天55分贝、晚上45分贝。
3、工业、商业、交通与居民混合区,商业集中的繁华地区环境噪声标准值均为白天60分贝、晚上50分贝。
注意:居民在受到噪音扰民时,可以向公安机关、环保部门投诉,并进行相关取证,以便用于协商解决不成后诉讼时之用。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
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决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的,从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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