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屋征收拆迁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如东县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评估技术规范(试行)》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估价工作导则(试行)》已使用8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先的补偿估价技术内容有部分与变化的市场已不太相适应,根据省建设厅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县住房建设服务中心组织人员走访调研、反复论证,并结合本县实际,充分考虑物价变动、建筑原材料上涨等因素,对原有的补偿细则进行了修订完善。新的征收补偿估价细则,不仅从适用范围、估价程序、评估机构选择、估价技术路线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完善,更重要的是提高了房屋建安指导价的标准,并对成本法评估技术路线中土地取得方式修正系数实行差别化分类,尤其是树木补偿进行了细化区分,对田间种植树木将根据合理种植密度等技术指标,确定补偿费用。新的补偿估价细则更科学、更规范、更具操作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