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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弯道超车是否为全责?

2022-02-06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分析:对方弯道超车是全责。交通事故责任分配如下: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当事人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因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为,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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