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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盗窃中主犯是如何认定的?

2024-05-09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分析:

因为在盗窃罪中,一般聚众犯罪的问题,所以盗窃罪的主犯一般只有两种情况,即:

1、在盗窃犯罪集团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首要分子。

2、在盗窃集团或一般共同盗窃中起主要作用或重大犯罪分子。

共同盗窃犯罪的主犯除了盗窃集团的主要分子和其他主犯外,还包括在其他共同盗窃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以下情况的盗窃分子可以认定为主犯。

1、盗窃犯罪的发起者和操纵者;

2、盗窃犯罪的邀请者和藏者;

3、其他成员在共同盗窃中起主要作用。四是情节严重的教唆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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