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晚婚婚假规定是三天的时间,目前已经取消了晚婚假。
不同地方的婚假是不用的,当然,对于晚婚来说,可以享受更好的待遇,这也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所提倡鼓励的。河南作为人口大省,也有相应的规定。
1、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5、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6、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7、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一、婚假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如果是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规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会额外得到
7天假期的奖励。如果晚婚者在城镇里居住但是没有工作的,或者是私营企业的老板,一般由居委会或者镇政府给予相应的晚婚奖励。如果晚婚者是私营企业的雇员,老板也应当给他们婚假,假期时间和在国有企业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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