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但具体期限有所不同。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在合同保全中,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民法典》为了平衡和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以及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赋予了当事人撤销权,但撤销权的行使并非是无时间限制的权利,它有着法律规定的行使期间。如果撤销权人在该期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其撤销权消灭,当事人不得再以存在撤销事由为理由,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一、撤销权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赠与合同撤销的期限
赠与合同在特定情形下也是可以行使撤销权的,具体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撤销赠与合同。
2、在赠与财产权利没有转移前,即动产未实际交付、不动产未过户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在赠与合同。如小明向朋友小梅赠送手机的,在手机送给小梅之前,小明都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不再送手机给小梅;如男友A准备送给女友B一套花园小区房,在房子未过户到女友B名下前,男友A是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不再送房的。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随意撤销。
3、赠与人发现受赠人有以下情况的,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驶撤销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拒不返还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如受赠人误伤赠与人致残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收回赠与财产。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如子女不赡养父母的,父母可以收回赠与房屋。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以结婚为目的而送女友婚房,女友却要求分手的时候,可以要求撤销赠与合同,要求返还房子。
4、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即实质撤销赠与合同。如公司老总甲准备向贫山区捐款的,但其公司突遇资金断裂,面临破产,甲可以不再履行赠与合同向贫困山区捐款。
5、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撤销赠与。如因受赠人车载赠与人发生车祸,导致赠与人死亡的,赠与人的亲属可以要求撤销赠与,索回赠与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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