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作废一般是不退税,算作多缴税款在以后的应纳税款中抵减。如果开票当月开错了,将发票的所有联次都带上还有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开发票的地方直接作废就行了。如果开票日期跨月了,让购买方出个拒收证明,拿着发票、证明、公章等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票,管理分局出具《红字发票开具通知单》后,拿着通知单到代开发票的地方开具红字发票,税款办理退税。《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