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考验期内应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2、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4、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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