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和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商业用房补偿较住宅用房高,包括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拆迁过渡费、安置等。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有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
拓展延伸
农村拆迁中拥有营业执照的合法权益如何得到充分保障?
农村拆迁中,拥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为了保障其合法权益,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他们应当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其次,要与拆迁部门建立沟通渠道,积极参与协商和谈判,争取公正合理的补偿方案。同时,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营业执照、经营收入等,以便在争议解决过程中提供证据支持。此外,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最重要的是,保持合法经营,遵守法律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以上方式,农村拆迁中拥有营业执照的合法权益可以得到充分保障。
结语
在房屋拆迁补偿中,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高,包括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在农村拆迁中,拥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障自身权益。了解法律法规、与拆迁部门沟通、保留相关证据、寻求法律援助和遵守法律规定都是重要的步骤。通过这些方式,他们的合法权益可以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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