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于社保卡短信费的收取,首先不在优惠政策支持范围之内;其次,是否收费不是绝对的,而是根据各家银行自身的规定。 各家银行的收费标准不同,也就会出现有的银行收取,而有的银行则是免费的。 社保卡的开办,银行不能强制捆绑有偿服务项目,短信服务一般需要持卡人自己申请。 对于不满意的服务项目,是可以随时取消的。 国有银行中,工商、农业、中国和建设银行均实行有偿服务,包月2元/月;交通银行则价格更高,12元/3个月,实际上是执行4元/月;而邮储银行则是包月3元,包全年则是30元/年。 实行免费服务的,大多是股份制银行,比如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和平安银行等。 地方性小型银行中也不是全部免费服务,比如农商银行 (农村信用社)也是实行有偿服务,包月2元/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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