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7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但商品应保持完好。商品完好指的是商品本身没有损坏,而不包括包装。商家不能以拆封为由拒绝退货,拆包装是必要的,不影响商品完好性。
法律分析
1、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7天无理由退货的“后悔权”,除规定有不宜无理由退货的4大类商品外,还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该完好”。主要看是否影响二次消费,无理由退货都是商家与消费者自行决定。商品是否完好,应该保持“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
2、商品完好指的是商品本身,消费者准备退货时的商品本身没有产生毁损,就是完好的,就可以无理由退货,包装拆掉了,和商品完好是不违背的。商家如果提出拆封了就不给退,是不符合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完好”指的是商品本身,东西到底和想象的是否一样,有没有质量问题,都得拆包装,这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所以拆包装不能叫“商品不完好”。
拓展延伸
未拆封的商品退货政策及注意事项
未拆封的商品退货政策及注意事项:根据大部分商家的退货政策,未拆封的商品通常可以退货。退货前,您应该确保商品完好无损,并保留原包装和发票作为退货凭证。部分商家可能会要求您在一定时间内退货,因此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此外,注意检查商家是否收取退货手续费或要求扣除部分退款金额。退货时,您可能需要填写退货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信息。退款一般会在商家收到退货并进行检查后进行。请注意,某些特殊商品(如个人护理产品、食品等)可能存在退货限制。在退货过程中,及时与商家沟通并遵守其退货政策将有助于顺利退货。
结语
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7天无理由退货的后悔权,前提是商品完好无损。无理由退货应遵循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商品完好指商品本身无损,不包括包装拆封。商家不能以拆封为由拒绝退货,违反新法规。未拆封的商品通常可退货,但需确保完好并保留原包装和发票作为凭证。及时了解商家退货政策,填写退货申请表格并与商家沟通有助于顺利退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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