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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行使监督权

2024-02-17 来源:易榕旅网

人民监督员可以依法监督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应当依法独立发表监督意见。检察院应当认真听取并记录在案。对于公民来说,公民也有基本的监督权,公民对于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司法机关还有立法机关,都有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正确行使监督权的方式有:
1、通过信访举报制度行使监督。
2、通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实行民主监督。
3、通过舆论监督制度行权使监督权。
4、其他方式: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和起诉案件过程中,发现有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事实,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事实,这时可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通过开展专项的立案监督活动进行监督;通过受理群众举报、控告和申诉,或者其他途径发现立案监督线索,而专门针对个案开展立案监督。法律监督职权,可以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提出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将采纳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的情况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及其程序,依照法律有关规定。
拓展资料:监督权的定义
监督权是公民有权监督所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它是公民参政权不可缺少的内容,是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中最具活力的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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