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法工委全称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委员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内设机构之一。其主要职责包括:1. 研究和制定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制度,协调、指导和监督各级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2. 组织、指导和推进法院建设工作,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和干部培训;3. 开展司法行政宣传教育和舆情管理工作;4. 负责司法统计工作和信息化建设,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同时,法工委还承担着与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工作,以及涉及司法行政领域的案件复查、变更和撤销等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七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工作需要设立司法行政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和处理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这一条条文确定了法工委的设立目的和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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