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流转是指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
林地流转有利于提高和稳定农民收入,提高生产效率,促进城镇化建设。
林地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址;
2、流转林地名称、坐落、面积和质量;
3、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4、流转林地的用途;
5、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7、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林地流转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林业的客观必然要求,作为林业改革进程中的一种创举,也是一种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山区农村经济发展,林地流转日趋活跃,我们国家制定了林地流转相关政策,保护所有者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六条
国家所有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可以依法确定给林业经营者使用。林业经营者依法取得的国有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使用权,经批准可以转让、出租、作价出资等。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林业经营者应当履行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的义务,保证国有森林资源稳定增长,提高森林生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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