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无证经营药品除以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取得药品的生产许可证、药品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是医疗机构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令其关闭,没收违法生产和销售的药品所得,并且处以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的货值金额的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金;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照十万元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