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嫖娼被派出所调查传唤的,派出所要及时通知当事人家属,一般是采取措施后就通知的,但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
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拘留人员判刑会通知家属吗
关于拘留人员判刑会通知家属吗的法律问题。
一、拘留人员判刑会通知家属吗?
不会专门通知家属,但刑事判决是公开的。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二、被刑事拘留后一定会被判刑吗?
不一定,刑事拘留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不是犯罪分子,一般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才能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怎么处理?
(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三)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四)发现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书;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四、拘留人员被判刑后公司可以辞退吗?
可以,一般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员工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虽然拘留人员判刑不会通知家属,但所有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都是公开的,即便案件涉及到个人隐私或者有其他情况没有公开审理,法院也会向社会公开宣告审理结果。所以,犯罪分子的家属可以通过官方途径了解法院最终的审理结果。
相关内容:从刑事拘留到判刑要多长时间
一、从刑事拘留到判刑要多长时间
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逮捕、侦查的期限
一般2个月,最长7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六十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审查起诉:
一般是1.5个月,最长2.5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四、法院一审:
一般是1.5个月,最长2.5个月(不包括补充侦查和改变管辖)
第二百零三条 判决书应当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第二百零四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第二百零五条 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五、法院二审:
一般1.5个月,最长2.5个月。
第二百四十三条 二审审限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因此一般是7个月左右,最长近16个月(也许更长)。
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所需要的时间一般是七个月左右,但因为这期间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出现,所以在特殊时候也许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的时间会很长。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对拘留、逮捕、一审以及二审等的期限规定,我们计算出从拘留到判刑一般是7个月左右,而最长可以近16个月(也许更长)。
拘留判刑会通知家属吗?
关于拘留判刑会通知家属吗?的法律问题。
一、拘留判刑会通知家属吗?
1、拘留判刑会不通知家属。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2、公安机关在对刑事案件的当事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时候,需要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之后,会作出无罪判决吗?
1、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之后,可能会作出无罪判决。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2)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3)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2、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1)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2)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3)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4)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5)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刑事案件的的当事人,不一定会被法院判刑。法院在审理案件之后,若是决定宣判,需要公开判决。法院审理案件之后,可能会作出无罪、或者是有罪的判决。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相关内容: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我们都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侵犯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害人不仅可以要求法院对其判处刑罚,还可以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个时候法官就会根据具体情况制作出一份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下面为大家带来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范本,供大家参考。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公诉机关 县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本案被害人) ,男, 年 月 日出生。
诉讼代理人 ,男, 年 月 日出生。
诉讼代理人 , 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 ,男, 年 月 日出生。因故意伤害, 年 月 日被 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 年 月 日被 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年 月 日被
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 县看守所。
辩护人 , 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任 , 律师事务所律师。
县人民检察院以长检刑诉( )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 犯故意伤害罪,于 年 月
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在审理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两个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
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郭淑娟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马______的诉讼代理人 、 ,被告人 及辩护人杨波田、任春玲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______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
的父亲马____________与同村马____________因宅基地纠纷素有矛盾,20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6时许,马____________酒后与其家人到马____________家吵骂,后被劝解。被告人李______和其二哥马____________闻讯后,从县城返回本村,与马____________及三个儿子发生打架,李______将马______颈部打伤。经鉴定,马______的损伤程度属于重伤。为证明上述事实,检察院向法庭提供了相关的证据,认为被告人李______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马______请求法庭判令被告人李______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923400余元,并向法庭提供了有关的证据。
被告人李______辩称,马______的伤不是我打的,检察院起诉书指控我将马______打伤不属实。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赔偿要求,表示因受自身经济条件的限制,愿意赔偿其损失200000元。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______犯故意伤害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李______有罪。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______的父亲马____________与同村村民马____________因宅基地纠纷有矛盾,2009年1月22日16时许,马____________酒后与其家人到马____________家吵骂。马____________之子马____________(又名马____________)、李______闻讯后,从县城返回本村,与马____________及三个儿子发生打架,李______将马______颈部打伤。马______受伤后,先后在河南人民医院、河南中医学院住院治疗,支出医疗费、交通费等178380余元。经______县公安局法医鉴定,马______的损伤程度属于重伤。本院在审理期间,被害人马______申请伤残及护理程度评定,本院于2009年10月29日委托新乡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对马______伤残及护理程度作出司法鉴定,经鉴定,马______的伤残等级为七级,存在大部分护理依赖,护理人数拟为1人,护理期限拟为10年。2009年11月13日,被告人李______对马______的损伤程度、伤残等级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经____________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马______所受损伤属重伤,残疾程度为五级,存在大部分护理依赖。
证明上述事实,经庭审核实的证据有:
1、现场示意图及相关照片;
2、____________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
3、____________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书;
4、______县公安局法医鉴定结论书;
5、______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抓获证明;
6、______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7、______县公安局苗寨派出所证明;
8、______县公安局苗寨派出所户籍证明;
9、______县人民法院(20____________)______行初字第______号行政判决书;
10、____________医院医疗费票据;
11、证人马____________、马____________、贺____________、马____________、刘____________、司____________、马____________、马____________、马____________、马____________、马____________的证言;
12、被害人马______的陈述;
13、被告人李______的供述与辩解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______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马______重伤,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被告人李______的刑事责任。被告人李______的故意伤害行为造成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马______的经济损失,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院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马______诉讼请求的合理部分,予以支持。被告人李______关于马______的伤不是我打的,检察院起诉书指控我将马______打伤不属实的辩解及辩护人关于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______犯故意伤害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李______有罪的辩护意见,无相关证据佐证,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李______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9年1月24日起至2015年7月23日止)。
二、被告人李______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马____________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共计人民币二十七万八千四百五十元,限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马____________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__________________
审 判 员 __________________
审 判 员 __________________
二 0 一 0 年 一 月 二 十 七 日
书 记 员 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要提醒大家,受害人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此让法院支持自己的主张。
涉嫌刑事犯罪被拘留几天通知家属?
关于涉嫌刑事犯罪被拘留几天通知家属?的法律问题。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并进行审查的一种方法。
由于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所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第2款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这就是说,拘留剥夺人身自由的期限,一般为10日,特殊情况下为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后羁押时间可长达37日。《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法律中规定,除了对侦查有妨碍的情况之外,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之后的24小时内,就应当通知其家属。而在对侦查有妨碍的情形消失了之后,也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格外,对于在规定的24小时之内没有通知的,应该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相应的原因。
刑事拘留属于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在刑事拘留之后,公安机关需要在24小时之内将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送往看守所,并且予以询问。在没有特殊情形出现的时候,公安机关在刑事拘留之后还需要及时的通知犯罪行为人的家属。
相关内容:刑事拘留如何解除 ?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四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以上四种情况均需办案机关对刑事拘留予以解除。但在解除刑事拘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2、对具有刑诉讼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3、对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公安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行政拘留需要通知家属吗
行政拘留,应当通知被处罚人家属。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0条: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通知被处罚人家属。被处罚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决定书中注明。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08条规定: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
(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二)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
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对没有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派出所拘留人会通知家属吗
派出所拘留人会通知家属。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该内容由 徐一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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