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并不代表结案,而是一种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这些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情况,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的情况,以及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的情况。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分析
被取保候审了并不表示结案了,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从立案到结案应当经过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在人民法院结束审判,下达判决书之后,才会结案。
被取保候审了就表示结案了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后案件是否继续审理?
取保候审后案件是否继续审理,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而是在一定条件下暂时解除被告人的羁押,以便其在自由状态下等待进一步审理。取保候审期间,案件仍然会继续审理,包括收集证据、进行庭审等程序。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被告人存在逃避诉讼、破坏证据等情况,法院有权撤销取保候审决定,并重新对被告人采取羁押措施。因此,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而是一种相对自由的措施,以确保案件能够正常进行审理。
结语
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案件结案,它只是一种暂时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取保候审适用于一定条件下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仍会继续审理,包括收集证据和进行庭审等程序。如果被告人逃避诉讼或破坏证据等情况被发现,法院有权撤销取保候审决定,并重新采取羁押措施。因此,取保候审是一种相对自由的措施,旨在确保案件能够正常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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