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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是否可作为父母房产的登记人?

2021-08-16 来源:易榕旅网

父母贷款买房可写子女名字,但需提供相关资料和意图表明。申请人购房需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包括连续6个月缴存公积金、稳定经济收入、无不良信用记录等。申请人需有委托人认可的保证人提供房屋抵押担保。预告登记可保障未来物权实现,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不动产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失效需九十日内申请登记或债权消灭。

法律分析

父母贷款买房可以写子女的名字。

父母出钱购买的房子可以任意分给自己的子女,只要表明自己的意图,提供相应的资料,是可以写儿子和儿媳妇的名字的。贷款买房指购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楼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房贷,是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发放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

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所购住房必须为自住房,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身份证件,且申贷之前已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2、申请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不良信用记录,首套房须首付30%房款,9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房可以首付20%,且有按规定偿还贷款的能力,还要有公积金缴存地及购房地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证明。

3、有委托人认可的保证人提供房屋抵押生效前的阶段性担保,并以所购房屋作抵押。当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共有房屋的购房人暂限于父母与成年直系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结语

父母购房并写子女名下,只需表明意图、提供相关资料,即可实现。贷款买房是指将购房物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再分期偿还。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满足条件,如连续6个月缴存公积金、稳定经济收入、无不良信用记录等。委托人提供担保,并以购房物作抵押。根据《民法典》,签订房屋买卖或其他物权协议后,可申请预告登记以保障权益。预告登记失效需债权消灭或九十日内未申请不动产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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