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农村新农合报销比例由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决定。门诊报销比例:村卫生室、村中心门诊60%,乡镇卫生院40%,二级医院30%,三级医院20%。住院报销比例大约为:乡镇卫生院60%,二级医院40%,三级医院30%。大病补偿的比例大约为:对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申报,或年度累计申报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的,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分期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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