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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是否可以找用人单位补偿

2020-07-05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果劳动者因此依法单方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找用人单位补偿。劳动者每在该单位工作满一年,单位就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劳动者向劳动局投诉,经劳动局责令支付后单位仍逾期不付的,需要按应付工资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的标准来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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