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涉嫌合同诈骗罪,卖房人通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收取他人购房款,事后又将房屋过户给其他购房者,极容易构成合同诈骗罪。但是依然是要满足三个要件才能构成:出卖人具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主观目的,购房者存在认识错误;出卖人实际取得购房款。
一、一房二卖的情形及对应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一房二卖的情形是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对应的法律责任是:卖房人应当对所有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并进行相应的民事损失赔偿;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一房二卖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呢
1、从刑事责任角度分析,房地产开发商一房二卖,在主观上存在故意欺诈的行为,因此在具备法定情节的情况下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行为在达到数额较大情节时才构成犯罪,一般是以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作为参照标准。
2、从行政责任的角度分析,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存在一房二卖的情况时,应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3、从民事责任角度分析,如果是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取得房屋的买方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解除合同,并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金额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如果是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具有撤销权的买方在知晓或一房二卖情况当天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本金及相应;
对于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合同无效,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赔偿和损失。
三、合同后已经不买房了可以要求赔偿吗
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构成违约的需支付违约赔偿。房产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出卖人应向买受人返还所收取的房款,买受人返还房屋;出卖人存在约定或法定违约情形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要求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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