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中国公共监督网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监督研究中心主办,行政管理系、劳动与社会保障系协办的国内第一家以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全面监督报道的专业学术网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