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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派遣的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受伤应如何处理?

2022-08-24 来源:易榕旅网

劳动派遣工人受工伤可以找派遣单位索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非法用工单位受伤怎么办

在非法的用公单位受伤后同样可以要求获得该非法单位的赔偿。

如果您工作受伤所在的单位是未经注册登记的情况下,招用您从事相关工作,这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属于非法用工情形,因此您所受到的伤害不属于工伤,相应的,您的相关损失就不能从国家的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赔付,你只能要求该非法单位的负责人赔偿。

如何处理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派遣员工

处理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派遣员工:

1、用工单位可以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2、严重违法规章制度的,公司可以依据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将派遣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3、派遣员工给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用工单位可以像劳务派遣公司或者派遣员工本人追偿。

如果劳务派遣人员有违纪行为,可以按照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罚,违纪属于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用工单位需承担责任吗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

如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动争议无关或者在劳动派遣协议中明确约定了由派遣公司承担相关责任的,用工单位可以进行抗辩。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的连带责任有哪些

用工单位具体承担的连带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劳动报酬纠纷。

向被派遣劳动者按月支付劳动报酬是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义务,实践中如果出现劳务派遣单位拖欠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的情况,应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向被派遣劳动者补足劳动报酬的责任。

如果是实际用工单位的原因致使劳务派遣单位无法及时向被派遣劳动者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在未足额支付的劳动报酬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加班费、奖金等福利纠纷。

对于加班费、绩效奖金、福利待遇纠纷,应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由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纠纷。

由于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理应承担向劳动者依法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义务。

(四)社会保险纠纷。

当劳务派遣单位没有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或者由于没有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而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补缴社会保险的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由于用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务派遣单位无法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被派遣劳动者损失的,实际用工单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工伤纠纷。

当被派遣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时,如果是由于用工单位没有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适当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导致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必须由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单位不能自行设立劳务派遣单位给自己派遣员工。用工单位接收劳动者应当告知劳动者劳务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并实行同工同酬。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该内容由 王刚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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