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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免除债务人的部分债务影响其他人怎么处理

2024-04-09 来源:易榕旅网

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

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权等也随之消灭。但债务的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

在不侵犯他人权益的前提之下,债权人可以自由的选择部分或者是全部免除他人偿还债务的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免除之后,债权人的债权人权益受损,那么即使债权人自愿免除债务人的偿还责任,此债务人可能依旧需要偿还全部的债务。

一、债务免除的法律效力以及法律效果是什么?

债务免除的效力:

1、免除发生债务绝对消灭的效力。因使债务消灭的结果,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也同时归于消灭。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灭;债务一部分免除的,则仅该免除部分消灭。

2、免除债务是债权人的权利,但债务的免除不得有害第三人的权利。

法律效果:

1、免除使债务消灭;

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

3、债务的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

二、什么叫债务免除

(一)债务免除的定义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免除,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

(二)债务免除的特点

债务免除的特点有:

1、免除是无因行为。

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兔除的效力。

2、免除为无偿行为。

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

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债务免除的后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条规定,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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