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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起诉离婚后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的对方?

2020-03-27 来源:易榕旅网

未成年子女以自己为原告,母亲为法定代理人,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抚养费纠纷诉讼。诉讼请求包括被告支付抚养费和承担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原告母亲失业且原告无法独立生活,需要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以以子女作为原告,自己做为子女法定代理人,向被告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抚养费纠纷诉讼。去起诉时,一定要带上起诉状,起诉状如何写,请参考下文。

民事起诉状(索要抚养费)

原告:XXX,男,汉族,生于199*年11月25日,重庆市万州区人,住万州区。

法定代理人:ZZZ(系原告之母),女,生于197*年4月11日,汉族,住址同上。

被告:AAA(系原告之父),男,生于197*年11月14日,汉族,重庆市渝中区人,住万州区。现于江苏省南京市第一监狱服刑。电话:(ZZZ)ZXXXX

诉讼请求: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跟随原告的母亲ZZZ生活,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500元,直到原告能独立生活为止。

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

三: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婚生父子关系,原告父母于2010年万法民初字第016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母亲与被告离婚。被告因犯故意杀人罪于2007年4月17日被江苏省南京市中院判处有期徒13年,因被告犯罪服刑,对抚养原告不利,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原告跟随原告母亲生活。同时,因原告母亲系下岗失业人员,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和收入。现原告跟随其母亲生活,原告母亲目前连其自身难以生活,加上原告母亲在家照顾原告。原告现正值上学,仅靠原告母亲一个人抚养其生活无法满足原告上学、医疗及日常生活费用开支,加之物价上涨,原告的生活困难可想而知。

综上所述,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保证原告的正常学习、生活及医疗开支,根据《民法典》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告特向贵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跟随母亲孔*蓉生活,被告每月向原告支付抚养费500元、并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望贵院秉公裁判,以维护原告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万州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结语

敬请万州区人民法院裁判:根据原告与被告的父子关系以及被告目前服刑的情况,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抚养费并承担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原告母亲是下岗失业人员,无法满足原告的生活需求。为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和正常学习生活,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判决原告跟随母亲生活,被告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并承担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希望贵院公正裁决,维护未成年人原告的权益!此致,***年**月**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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