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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可以在本地起诉外地被告吗

2023-06-17 来源:易榕旅网

本地起诉外地是可以的。本地起诉外地指的是原告向本地法院起诉外地的被告。
如果该民事案件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就属于本地起诉外地。
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案件有:
一、对于下列民事诉讼案件,一般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4、被告被监禁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条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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