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交纳房产税及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等于房产租金收入乘以税率12%。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要拿什么资料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要拿以下材料:
1、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拥有房地产权利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有复印件;
2、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单位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并保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个人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如出租房用途为住宅,承租人为年龄是多少岁的人等。
(3)房屋委托他人代管需提供的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共有房屋出租,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4)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二、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的责任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