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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必须签三年吗

2022-06-14 来源:易榕旅网

不一定。劳动合同可以提前解除,解除的方式有多种。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30日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损害劳动者权利的,劳动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单位损失、犯罪等情形的,单位可单方解除合同。

一、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怎么合理辞退

1、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如果想要合法辞退,那么单位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这是由于根据《劳动合同法》,除非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形而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存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出现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等需要大规模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二、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者要解除的,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出现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具有哪些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符合法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1.协议解除。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法定解除。

(1)开除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经济裁员。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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