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我国有法律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 如果甲方欠钱不.给,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受理申请,经过审查当事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对债券债务关系明确并且合法的。会在受理后的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但如果申请没有成立的,裁定则会被驳回。如果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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