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补充养老保险实行全省统一的缴费、补贴标准。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和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补充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和补贴、补助标准。 鼓励子女通过缴费提高父母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法律依据:
《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条例》
第三条 补充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待遇领取标准及程序。参保的城乡居民可以选择不同档次标准缴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费领取待遇予以财政补贴。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条件的社区以及社会组织和个人,可以为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提供资助。参保人达到规定的享受保险待遇年龄等相关条件,可以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第四条 基金的筹集与管理。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按照国家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规定投资运营,接受监督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