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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放在押人员刑罚标准及其发展趋势

2021-09-20 来源:易榕旅网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判刑标准: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严重情节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严重情节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判刑标准:直接责任人员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特别严重情节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一、私放在押人员罪判刑标准多少年

1、私放在押人员罪通常情况下的判刑规则:

(1)犯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存在严重犯罪情节的,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存在特别严重犯罪情节的,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挪用特定款物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犯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罪犯,依据刑法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刑罚标准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严重情节者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严重情节者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刑罚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特别严重情节者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节 其他规定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安机关发现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及时释放。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节 其他规定 第一百五十九条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调查核实。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认为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七条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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