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门的全国统一投诉电话为12319。直接到当地乡政府或者县政府进行举报,也可以在网上举报。如果在农村违章建房,可以向建筑部门投诉。如果涉及违法占地,可以向国土部门投诉。国土部门全国统一投诉电话12336。
土地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非法转让土地行为;
2.破坏耕地行为;
3.非法占地行为;
4.非法批地行为;
5.侵占、挪用征地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的行为;
6.拒不交还土地的行为;
7.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行为;
8.非法批准出让或者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行为;
9.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行为;
10.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的行为;
11.不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行为;
12.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行为;
13.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行为;
14.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行为;
15.违反法定要求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行为;
16.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行为;
17.侵占、挪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行为;
18.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行为;
19.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
20.土地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绚私舞弊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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