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现场签证的范围一般包括适用于施工合同范围以外零星工程的确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后需要现场确认的工程量;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人工、设备窝工及有关损失;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释》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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