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房屋需要满足注销的条件,如房屋灭失、放弃所有权等;2、申请人要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和其它材料;3、房屋管理登记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
(四)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或者调查时,申请人、被调查人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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