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与借条的区别如下:
1、成立的方式不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
3、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
一、借据是不是证明借贷双方直接证据
借据是不是证明借贷双方直接证据如下:借据是直接证据,是证明借款人之间存在借款合同和借款关系的直接证据。
1、借款用途合法;
2、贷款人和借款人都应根据身份证上的信息书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3、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中规定的贷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
4、写作时注意不要留空白。五、千万不要大,小写不清楚;
6、利率应明确为年利率或月利率,也应附大写,理由相同。
二、签写借条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借钱时一定要打借条,如果不打借条,一旦发生纠纷,将很难保障债权人的权利。
2、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
3、对约定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主张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两年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就会丧丧失胜诉权。
4、借条中的借款利息如果高于银行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法律上将不支持。
5、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6、对于小额借款,出借人具有支付借款能力的,如果当事人主张是现金交付的,除了借条未能提供其他证据,按照交易习惯,出借人提供借据的,一般可视为其已完成了举证责任,可以认定交付借款事实存在。
7、对于大额借款,涉及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金额,当事人也主张是现金交付,除了借条没有其他相关证据的,则还要通过审查债权人自身的经济实力、债权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交易习惯及相关凭证、证人证言等来判断当事人的主张是否能够成立,仅凭借条并不足以证明交付钱款的事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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