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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缓刑并处罚金要交吗

2023-04-22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分析:判缓刑是不需要交罚金的,缓刑与罚金无关。罚金一般是强制犯罪人员,向国家缴纳金钱的刑罚方法。是一种以剥夺犯罪人金钱资产为目的的一种财产刑罚。一般判处罚金的多少,是要根据犯罪人员造成的犯罪情节来决定。犯罪情节较轻的,那么罚金金额就少。而犯罪情节较严重的,相应的罚金金额也要增加。

一、罚金是否法院找家属

罚金是否法院找家属需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服刑人员没有在服刑期间,罚金需要当事人缴纳;

2、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本人无法交纳法院判决的罚金的,可以由服刑人员的家属或亲戚朋友到判决法院代为交纳。

去法院帮服刑人员交罚金的,一般只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件就可以,如果有判决书的,最好把判决书也带上。

法院罚金应当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如果经济困难不能缴纳的,法院可以延期收缴、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二、罚款金额的规定分哪些情形?

罚款金额的规定分以下情形:

1、限额罚款制度,也就是说,法律规定了罚款金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裁定罚款;

2、比例罚金制度,罚款金额由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

3、倍数罚款制度,罚款金额由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

4、倍比罚金制度,也就是说,罚款的金额由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

三、罚金与罚款有什么区别?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或犯罪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款有两种:一种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中责令妨害诉讼的人或单位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强制措施(简称司法罚款);另一种是行政机关决定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人或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处罚方式(简称行政罚款)。罚金和罚款都是有关国家机关责令特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但是,罚金和罚款有下列明显的区别:

1、性质不同:罚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以剥夺犯罪人或犯罪单位的金钱为内容,是人民法院剥夺犯罪人或犯罪单位财产权利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司法罚款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目的是制裁妨害诉讼的行为,防止妨害诉讼行为的再次发生。行政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处罚方式,是行政机关剥夺行政相对人部分财产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罚金由人民法院在《刑事判决书》中作出判决;司法罚款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书》;行政罚款由主管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依法实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3、法律依据不同:人民法院判处罚金的法律依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作出罚款决定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决定的法律依据是有关行政法律规范和《行政处罚法》。

法律依据:《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本条规定,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均衡原则在罚金裁量上的具体体现。在裁量罚金数额时应否考虑犯罪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刑法没有明确规定,但200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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