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单位辞退员工的补偿情况:
1、劳动者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合同,不予补偿;
2、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4、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一、合法辞退规定包括:
1、劳动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企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劳动合同制工人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
二、合法辞退赔偿包括:
1、每工作满一年就对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工作在六个月以上但是不满一年的,则按一年计算;而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2、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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