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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部门负责社保缴纳

2022-08-31 来源:易榕旅网

社保局。我局承担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按照规定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职权,监督下属社保机构的工作。

(三)拟定全区促进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规划全区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规范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流动的政策和措施。

(四)组织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定企业在职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和辖区内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和管理规则。

(五)建立劳动关系调整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劳动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负责劳动合同鉴证,集体合同审核;组织实施用人单位职工档案管理;负责企业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管理监督实施。

(六)综合管理全区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争议仲裁的规范管理,承担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管理工作,拟定企业工资指导线;建立并实施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机制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机制。

(八)管理全区社会保险工作,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贯彻实施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制定社会保险服务体系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受市局委托,综合管理全区企业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作和全区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十一)办理答复人大、政协的提案和议案。

(十二)指导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属单位的业务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干部培训,加强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队伍建设,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管理本局所属事业单位。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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