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己领取的,可持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属社区、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或指定银行领取社保卡。
2、委托他人代领的,委托人应出具本人有效证件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及委托书一份(手写)前往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属社区、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或指定银行领取社保卡。
参保成功后,如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符合标准的相片电子档到所属社区及到所属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社保卡的申请。或将上述资料提交给单位(社区居委会或者村组),由单位集中申请的。社保卡制作完成后,申办人可持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属社区、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或指定银行领取社保卡。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章第八条
用人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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