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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让时需不需要告知债务人?

2020-07-21 来源:易榕旅网

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方能生效,但不需要债务人同意。债权人应通知债务人转让,只有通知后才对债务人产生法律效力。债权转让无效情形包括债权性质不可转让、当事人约定不可转让、法律规定不可转让等。债权转让通知不可撤销,除非受让人同意。《民法典》规定了相关规则。

法律分析

债权转让必须告知债务人吗

债权转让必须告知债务人,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对自己所有的债权的处置应该是完全自主的。债权的转让是债权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的合同关系,债务人并不是转让合同一方的当事人,所以债务人的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成立。但债权的转让涉及到债务人向谁履行债务有效的问题,所以,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债务人,只有通知债务人后,该债权转让才能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只要对债权转让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权转让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哪些情形下债权转让无效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结语

债权转让必须告知债务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无效。债权人的转让权利是自主的,债务人的同意并非必要条件。债权转让应通知债务人,只有通知后才能对其发生法律效力。债权转让通知不可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性质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形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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