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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一定要判离吗?

2023-07-25 来源:易榕旅网

不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才会判决准予离婚。

一、两个人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可以离婚,但离婚时被告若为精神病人,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认定的标准。而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在实践中均被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同时,法院在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诉讼时,较为谨慎,一般情况下,需要两次以上起诉,法院才会认定“感情确以破裂,难以共同生活”。

二、女方有肺结核可以离婚吗

女方有肺结核不可以离婚。肺结核不是准许离婚的病因,是可以治愈的。按照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有以下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

4、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三、老公瘫痪了一年多可以离婚

法律并没有规定夫妻一方瘫痪几年可以离婚,离婚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调解可能为基础的,不是看一方是否患有疾病。只要是感情破裂的就可以离婚。双方可以协商或者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采取诉讼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需要围绕夫妻感情破裂举证,确实无和好的可能,法院才会准许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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