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法院诉讼期间公司破产怎么办
倒闭破产只能走破产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按照债权优先顺序,对债务人进行清偿,资不抵债的,按比例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债务人对外享有债权的诉讼时效,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中断。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未对其到期债权及时行使权利,导致其对外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上述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
二、公司破产的程序
(一)破产清算程序,公司如果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那么公司的债权人或债务人要向公司所在地的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公司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二)成立清算组,公司在进入破产程序后,人民法院会在宣告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资产。
(三)破产企业被全面接管,清算组正式成立,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进行全面接管。
(四)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三、申请人不服法院不受理破产申请裁定怎么办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申请人不服法院不受理破产申请裁定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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