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企业需先通过卫生、消防、环评检修合格,再到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先进行名称预登记,再到名称登记处领名称申批表。环评需先到环保局办证处申请,通过后颁发排污许可证。以上三个单位出据证实后,需交由当地工商分局受理。通过卫生、消防、环评部分检修合格后,到工商局申请,等待审批合格后,工商局会发放正式营业执照。
1、进行名称预登记时,首先到当地工商局领取一份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填写完成后,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到名称核准处查询,一般需要7个工作日左右进行名称核准。
持有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的人可以前往名称登记处领取名称申批表,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2、进行环境评估时,需要先到辖区内的环保局办证处申请,工作人员会受理并上门检查指导。如果审查通过,会颁发排污许可证。
3、在以上三个单位出具证明后,需要将证明提交当地工商分局进行受理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
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按照《条例》第九条
规定办理。
营业登记的主要事项有:
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济性质、隶属关系、资金数额。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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