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或业主委员会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都会发生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是否与原物业服务人再次合作,或者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人,有业主大会表决决定。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条的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主要内容是什么
1、合同的当事人
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就是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其中建设单位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一般都是法人组织。
2、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基本情况包括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建筑面积等方面的内容。
3、服务内容与质量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环境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的协助管理;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档案管理及双方约定的其他管理服务内容等。
4、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收费约定的方式(包干制或酬金制);物业服务费用开支项目;物业服务费用的缴纳;酬金制条件下,酬金计提方式、服务资金收支情况的公布及其争议的处理等。
5、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包括:停车场和会所的收费标准、管理方式、收入分配办法;物业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管理经营与管理。
6、承接查验和使用维护
承接查验和使用维护的主要内容包括,执行过程中双方责任义务的约定。
7、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的主要内容包括这部分资金的缴存、使用、续筹和管理。
8、违约责任
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申请表(填报信息后自动生成)
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项目负责人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证明原件、聘任证明材料及项目负责人考试合格证书;
4、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
上述材料除要求原件的外,均提交复印件(A4纸)一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告知备案表》(收原件4份);《中标备案表》(核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收原件1份);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资质证书(核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建筑区划总平面图(核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资质证书(核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核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公共设施设备清单(收原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