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孩子能改名字,需持下列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一、去派出所能否改年龄
可以。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理由充分的。
居民变更户籍信息中的出生日期,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2)户口簿,身份证,一寸照片两张
(3)证明实际出生年龄的原始凭证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原件,记载原始出生日期的户口簿,户籍底账等),
(4)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的书面证明,单位证明或学校证明,
(5)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填写”户口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责任区民警、所长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上报分县局审批.
(6)申请批准后,申请人持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更改,并办理新的身份证
二、改名字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改吗
公民给孩子申请名字更改,是必须带上户口簿原件,小孩出生证明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户政部门申请更改的,无法异地申请。
名字更改,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
1.申办人户口簿、申办人居民身份证
2.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的书面报告
3.申请人的出生证或以前的户口证件等权威原始凭据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